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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省地價稅 將成年子女戶籍遷入新房 反中「高額稅負」陷阱

每年地價稅的繳納,9月22日是重要的分水嶺,如9月22日前遷入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且以一處為限且沒有出租營業等情事,今年的地價稅就可以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如果逾9月22日申請,自用地價稅,核准後則從次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另外,從2016年開始,新制房地合一稅實施,如果房屋的取得時間是2016年以後,再出售時就必須申報房地合一稅,也就是我們今年購屋的買方,如果手上有兩間以上的房屋,一間是2016年以前取得(舊制);一間是今年取得(新制),如果都是自用住宅,遷入戶籍時就要小心處理了。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到,有個客戶的爸爸在2016年前已經有一間老公寓,今年7月間又買了一間1樓公寓,原本打算登記給成年的小孩,概算後因為贈與稅等問題而作罷,仍然以自已的名義承買,並完成了過戶及銀行貸款手續,今年9月初順利完成了房屋點交房屋。

結案當天,提醒他如果符合自用地價稅,務必於9月22日前將本人的戶籍登記遷入該地址,但客戶認為,將成年小孩遷入新房子戶籍效果一樣,都可以適用自用地價稅,他本人的戶籍則會留在舊房子裡。

鄭文在說,就自用地價稅而言,本人、配偶或成年子女完成戶籍登記效果是一樣的,但是,就新制房地合一稅而言,成年子女的設籍,並不符合所得稅法第4之5條「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免稅額400萬元,超過部分稅率10%,也就是成年子女戶籍登記與未來出售的房地合一稅要件不符。

鄭文在說,就曾有賣方要出售房屋時才發現成年子女設籍是一種錯誤,必須重新將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重新設籍,且滿6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的窘境。真的是閩南語形容的「同款,不同師父」。

客戶聽了以後,趕緊將本人的戶籍遷入新買的房屋戶籍地址,至於舊的房屋地址則維持原來成年兒子的戶籍登記,因為舊房屋沒有房地合一稅的困擾,最大的負擔是土地增值稅,而新買房屋未來最大的稅賦,除了土地增值稅外,還可能有房地合一稅的高額稅賦要繳納。

為此,我們的買方魚與熊掌兼得,符合自用地價稅及未來出售時土地增值稅及房地合一稅的優惠條件,可以安心的節稅,以逸代勞,沒有後顧之憂了。

新聞來源 : 自由電子報 2023/09/29 文/記者朱語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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