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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規劃解編139公頃公保地「還地於民」 內政部通過73公頃

桃市府都市發展局檢討全市都市計畫內公共設施用地經劃設卻久未取得開發問題,目前29個都市計劃、規劃解編139公頃公保地,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已通過22個都市計畫、確定解編73公頃,審定比例已達52%,其中有部分公保地劃設時間長達68年。

都發局表示,許多經劃設卻未取得開發的公保地,包括公園、體育場、市場、停車場、學校等用地,像是市場為早期都計劃設概念,現在已有超市、大賣場等可滿足需求,至於學校受到少子化影響需求減少,解編後的土地變更為鄰近分區或進行跨區整體開發,而22個通過的都市計畫中,已有9處採公辦重劃案進行中,包括八德大勇國小、龍安國小後方長青體育園區、宏昌十二街旁大型公園等。

都發局表示,以龍安國小後方5.78公頃體育場用地為例,該用地自2006年劃設至今未取得,經市府重新檢討已無使用需求,因此搭配其他零星公設地,採跨區公辦重劃方式規劃開發,重劃範圍面積約11.77公頃,規劃6.99公頃住宅區供土地所有權人配回,並透過重劃取得開闢4.77公頃公設,其中1.17公頃公園將由體育局規劃為長青體育園區,提供適合高齡者使用的運動場所。

都發局表示,目前還有7個都市計畫公設檢討案在內政部審議中,包含龜山山頂國小旁的兒童遊樂場用地、楊梅住宅區周邊5處大型公園等地方關切議題,將持續爭取內政部都委會的排審會議促其通過,以利後續重劃作業。

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的目的,在維持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下,逐步就無需求、無財務計畫的公設用地進行解編,變更為適宜的土地使用分區,保障私有地主權益、節省市府徵收開闢經費,更可透過跨區重劃集中取得大型公設用地,更重要的是讓民眾有感,都市計畫不再是圖面上文字和色塊,而是可以實質走入下一個階段的重劃與開發。

新聞來源 :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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